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128
证券代码:874580 证券简称:锐翔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现场及电子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听取了会议的议案说明,参与了会议的讨论,仔细审阅了相关议案资料,经认真、审慎研究,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 2025年 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25年 1-9月财务报表及附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2025年 1-9月审阅报告,该审阅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5年 1-9月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予以认可。
董事会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128
综上,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宝山、齐娥、易在成
2025 年 12 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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