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7:18:19 股吧网页版
锐翔智能:关于增加预计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101

证券代码:874580 证券简称:锐翔智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综

合授信额度内融资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 年度拟向银行及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用于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货款、发放工资、缴纳税款等日常经营周转。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当前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原授信额度(即 1.5 亿元)的基础上向金融机构申请将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提款时间视公司实际需求确定,申请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

本次增加后的 2025 年度授信融资额度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6 年
度授信融资额度前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法定代表

公告编号:2025-101

人陈良华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自身或互为对方申请综合授信、实际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之前已经审批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或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具体保证担保权利义务关系以各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授权法定代表人陈良华或其指定第三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授信担保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
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融资提供担保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但不明确具体被担保人的情形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具体担保的条件,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签订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通过信用保证的方式、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方式,对该类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用于质押、抵押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财产,具体以签订担保协议时与金融机构达成的资产清单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一)预计担保原因

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安排相关担保事项是为了实现公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

公告编号:2025-101

展建设的正常所需,可有效缓解公司未来运营资金压力,推动公司业务良性发展。
公司本次相关担保事项安排有利于保证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增加预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申请增加授信额度及安排相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