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4578 证券简称:华宇电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我们作为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及相关
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前述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6 月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听取了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查和评估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容诚会计师
公告编号:2025-115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前述损益明细表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池州华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军宁、谭庆、钱叶旺
2025 年 9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