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5:32:55 股吧网页版
鸿翔环境:关于全资子公司分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150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县鸿翔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鸿翔”)于2025年12月26日做出股东决定:同意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未分配利润103,567,272.95元(经审计)为基数向股东进行分配,共计派发现金分红54,000,000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持有嘉善鸿翔100%的股权,嘉善鸿翔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分红将增加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对2025年合并报表净利润无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全资子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备查文件目录

《嘉善县鸿翔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