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公告编号:2025-149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
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姚惟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姚岳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许晓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82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贝宇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陈卫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蒋元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张曌囡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149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审议并
通过:
1、战略委员会:姚惟秉先生、蒋元海先生、张曌囡女士,由姚惟秉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许晓平先生、陈卫波先生、蒋元海先生,由蒋元海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贝宇宁先生、张曌囡女士、陈卫波先生,由张曌囡女士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陈卫波先生、蒋元海先生、张曌囡女士,由陈卫波先生担任召集人;
本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陈卫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审议并
通过:
选举姚惟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许晓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828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俊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贝宇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