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139
证券代码:874577 证券简称:鸿翔环境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5年12月11日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换届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本次换届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鸿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卫波、蒋元海、张曌囡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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