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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2 17:15:58 股吧网页版
城市云: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2


证券代码:874576 证券简称:城市云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 C6 栋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贻富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国际化水平,公司拟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1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2 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3 号:报告内容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4 号:备案沟通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5 号:境外证券公司备案指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6 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 7 号:关于境内企业由境外场外市场转至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境外发行上市的监管要求》(以下合称“《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境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
现提请董事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子议案(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子议案(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情况加以决定。

子议案(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3)其他境外合格市场的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加以决定。

子议案(四)发行规模

根据 H 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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