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74575 证券简称:华裕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暨职工代表董事任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收到
非独立董事李锡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锡先生因公司内部调整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辞任后李锡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第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锡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12 月 3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通过宁波市楷石佳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取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拟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锡,男,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
10 月入职华裕股份,现任董事、国际贸易部副部长。
公告编号:2025-075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经审阅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李锡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锡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李锡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李锡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三)《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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