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裕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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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76
证券代码:874575 证券简称:华裕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经审阅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李锡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李锡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选举李锡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华裕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丹丹、马国鑫、马宁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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