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87457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决策效率,经浙江信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胜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融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融湾投资”)持有的诸暨信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胜机械”) 12.14%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2,525.36 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诸暨市顺达机 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达机械”)持有的诸暨市信顺精密机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顺精密”)19%的股权,交易对价为 532 万元。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信胜机械的股权比例将由 57.04%增加至 69.18%;
公司持有信顺精密的股权比例将由 51%增加至 7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 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 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第四十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 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 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 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经审阅的总资产为 126,331.02 万元,总负债
为 63,284.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736.56 万元;信胜机械经
审阅的总资产为 19,024.68 万元,总负债为 9,325.5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9,699.17 万元;信顺精密经审阅的总资产为 3,809.67 万元,总负债
为 1,711.1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8.49 万元。本次公司收购
两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对应交易金额合计为 3,057.36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 生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交易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融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1088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A1088
注册资本:830.3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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