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216
证券代码:87457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暨东路 537 号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海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1000 台(套)刺绣机机架建设项目”工程
公告编号:2025-216
施工顺利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信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与浙江正皓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8)。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旭东、金贤斌、伍恒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了财务报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219)。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旭东、金贤斌、伍恒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216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正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前期已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采用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5 年 1-9 月的财务状况进行审阅并出具了《2025 年 1-9 月审阅报告》,其中,涉及上年同期财务数据做了相应调整,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对《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更正。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官 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220)和《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221)。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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