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1.关于申工机械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中,申工机械与发行人子公司信顺精密均为发行人供应梭床壳体、针杆架等零部件,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但发行人与申工机械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发行人子公司信顺精密产能不足,无法满足发行人电脑刺绣机零部件的采购需求,故发行人向申工机械采购部分零部件,且申工机械规模较小,不存在生产电脑刺绣机整机的能力,不存在与发行人竞争的情形。(2)报告期内,申工机械的收入分别为 890.18 万元、1,142.39 万元、1,860.02 万元和 1,899.05 万元。公司向申工机械采购金额分别为 576.34 万元、780.04 万元、1,602.56 万元和 1,682.20 万元。(3)申工机械主要从事电脑刺绣机零部件及袜机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其实际控制人王国生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海江系堂兄弟关系,公司自 2013 年开始与申工机械合作。
请发行人:(1)结合申工机械股东的出资来源、技术来源、核心资产权属等情况,及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背景,关联交易定价情况,说明申工机械是否专为发行人成立,是否存在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的情形,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情形。(2)说明报告期内申工机械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关键岗位人员等关联方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利益输送或特殊利益安排等情形。(3)说明申工机械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及
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业务是否有替代性或竞争性、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等,说明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可能,发行人未来有无收购前述相关企业的计划,发行人防范同业竞争的措施是否有效。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2.关于 LIBERTY 等客户销售增长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LIBERTY 销售金额分别为 8,840.47 万元、11,655.87 万元、19,242.21 万元和 12,147.45 万元,LIBERTY 自身销售规模约为 1,500-3,500 万美元/年;向 M.RAMZAN 销售金额分别为
8,970.68 万元、5,090.86 万元、16,096.51 万元和 8,556.97 万
元。(2)结合海关总署统计数据、公司销售数据测算,LIBERTY 在印度市场占有率分别约为 7%、9%和 9%,M.RAMZAN 及其关联方在巴基斯坦市场占有率分别约为25%、27%和 20%。(3)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中包含终端客户付款、具有跨境外汇支付能力的第三方付款等情况。(4)保荐机构对主要代理商、品牌商的终端客户执行实地走访等核查程序。
请发行人:(1)结合与 LIBERTY、M.RAMZAN 等境
外主要客户合作历史、客户自身历史沿革、品牌知名度、销售能力等,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相关客户销售增长的合理性;除发行人产品外,LIBERTY 是否还存在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是否主要销售发行人产品,是否为专门服务发行人设立。(2)说明相关客户市场占有率的来源依据或测算
过程,相关客户市场占有率的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1)说明对第三方回款采取的具体核查手段、核查过程、核查结果,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货物流、资金流是否匹配,证据链是否完整,如何保障相关销售和回款的真实性。(2)说明对收入截止性测试、细节测试、函证及回函是否相符等核查程序的具体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异常。(3)说明对主要代理商(代理直销、代理经销)、品牌商的终端客户实地走访、终端销售穿透核查数量、比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