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874573 证券简称:信胜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信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况,特制定本章程。 称“《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75805351X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75805351XC。
公司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由浙江 公司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由浙江
信胜控股有限公司、王海江、姚晓艳、诸暨 信胜控股有限公司、王海江、姚晓艳、诸暨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 海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在浙江信胜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的基础上 起人在浙江信胜缝制设备有限公司的基础上
整体变更设立。 整体变更设立。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
司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并签署公司文件。 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并签署公司文件。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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