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5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572 证券简称:普昂医疗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超宇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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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向具有合法资 质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申请开立有关本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账户,并签 署相关的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 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开立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裘娟萍、周华俐、谢诗蕾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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