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昂医疗”、“发行人”或“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或“金杜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天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敬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目录...... 2
问题 1.销售真实性及毛利率下滑风险 ...... 3
问题 2.新型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 108
问题 3.其他问题 ...... 173
问题 4.其他事项 ...... 204
问题 1.销售真实性及毛利率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1)发行人产品境内外经销商进货价与终端市场价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对境内主要直销客户毛利率呈下降趋势,部分客户降幅较大,披露系相关产品国内竞争压力较大,公司降价销售;报告期内新开发大客户销售毛利率相对较低。(2)报告期内发行人笔针、采血针类产品单价高于可比公司。(3)报告期内常规胰岛素笔针平均单价因市场竞争因素呈下降趋势,但安全胰岛素笔针、胰岛素注射器、通用给药注射器平均单价呈上升趋势,系单价较高的产品 CPN、TPN、DPN、安全型胰岛素注射器、FNS 产品销售占比提升。发行人报告期内对 XPN 等安全胰岛素笔针进行技术改良带来了生产成本的下降,导致相关产品及对应客户毛利率提升。(4)河南强立、河南润松、新乡篮星、河南万唐系关联企业,报告期内存在互为第三方回款的情形。
请发行人:(1)结合供需、政策等原因说明发行人产品境内外经销价格及终端市场价格差异原因,是否存在趋同化趋势;区分境内境外,说明发行人相同产品对主要客户销售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逐步均采取降价策略,说明定价方式及预期降价幅度,结合在手订单说明期后主要客户销售额是否下滑。(2)结合与可比公司产品形态、体积、原材料用量、功能差异、患者接受度等,说明与可比公司产品单价差异较大的合理性;结合上述情况及问题(1),说明发行人产品高单价是否可持续,毛利率下滑风险是否揭示充分。(3)结合技术改良具体情况、产品良率、相关产线产能利用率等,说明技术改良前后相关产品单位材料、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4)说明上述高单价产品在功能、成本等方面与常规产品的差异,高单价产品对应主要客户及毛利率、货物流、单据流、资金流流转情况,单据是否完整;上述品牌商终端销售定价与其他品牌商是否存在明显差异,终端消费者群体画像情况及是否存在差异;说明单价较高的各类产品型号(DPN、TPN 等)在手订单签订情况,相关销售是否可持续。(5)结合关联销售相关产品对其他客户销售价格、竞品市场价格、采购平台挂网指导价格等,说明是否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说明相关产品期后价格变动及相关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对发行人期后业绩及毛利率的影响。(6)结合采血针相关产品的用料及生产过程,说明高单价产品与低单价产品成本及毛利率差异的合理性;说明与毛利率较低客
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向其下游客户(终端医疗机构等)相关人员商业贿赂的情形。(7)进一步确认回款方是否与客户属于同一控制主体,信息披露是否准确;说明发行人向多个关联主体销售且通过关联第三方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向相关方销售产品与同类产品平均单价、平均毛利率的差异及合理性,上述企业及关联方与发行人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往来,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相关方进行商业贿赂的情形。(8)说明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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