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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17:32:11 股吧网页版
宇特光电: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571 证券简称:宇特光电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宇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章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本行业领域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有丰富的行业内从业经验和工作经历;

(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进取精神;

(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利益与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股东和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七)精力充沛,身体健康。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应与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九条 经理因未实现既定的考核目标,或者董事会认为其不能满足继续担任公司经理的需要,董事会可以在经理任期届满之前作出相关决议,对其进行解聘。

第十条 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辞职,应按相关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第三章经理的职权

第十一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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