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XYZH/2025CDAA1B0937
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或“问询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申报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菊乐股份”)的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问题 3、含乳饮料、灭菌乳等产品收入增长的原因及真实性
(1)收入增长的原因及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稳
定增长,分别为 14.71 亿元、15.62 亿元、16.41 亿元,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1.58
亿元、1.87 亿元、2.27 亿元。发行人选取的 9 家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 年经营业
绩多数呈下滑趋势。②含乳饮料产品为发行人核心产品,各期销售占比约为 58%,报告期内含乳饮料销售单价由 6,786.28 元/吨下降至 6,453.39 元/吨;发酵乳产品主要来源于 2020 年收购的惠丰乳品公司,各期销售占比由 24%下降至 18%;巴氏杀菌乳销售占比约为 7%、灭菌乳销售占比由 11%上升至 14%,其余乳制品和非乳制品的销售占比约为 2%。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驱动因素,结合不同类别产品收入结构和毛利率、毛利变动、向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及同比变动情况、费用变动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收入、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的原因。②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乳饮料、发酵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细分产品的收入变动趋势及增长率情况,说明发行人整体和细分产品的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说明 2024 年可比公司呈业绩下滑趋势、发行人业绩增长的原因。③结合发行人期后经营业绩、主要客户合作及框架协议实际执行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论证发行人经营业绩的稳定性、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④结合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合作背景及合作年限、各期销售情况(单价、数量、金额)、新增及退出情况、发行人产品供货份额等,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性,说明部分客户注册资本及参保人数较少、成立时间较短即合作的合理性,客户采购规模与其经营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发行人实控人、董监高、(前)员工及其亲属在客户处投资或任职的情况,是否涉及潜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⑤说明各期菊乐品牌、惠丰品牌对应销售的主要产品、销售金额、数量及占比、销售额变动情况及原因、地区分布、毛利率、经销商分布差异。⑥说明发行人向商超便利店、电商平台、自营奶屋零售店、加盟奶屋零售店销售的金额及占比、店铺分布及销售额。⑦说明含乳饮料报告期内销售单价下降的原因、发酵乳收入和销量下滑的原因、2024 年巴氏杀菌乳收入和销量下滑的原因,上述产品销售单价和销量的变动趋势与市场上同类
产品变动趋势是否一致。⑧原料奶市场供给是否产能过剩,下游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发行人主要产品未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
(2)经销收入真实性。根据申请文件:①发行人主要通过菊乐品牌和惠丰品牌两个品牌实现销售,由经销商销售给零售终端商,由零售终端商销售给消费者,各期经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75.72%、74.52%、69.97%。②直销模式下,发行人直接向商超便利店、电商平台或通过奶屋零售店等主体进行销售。③发行人各期向前五大客户实现销售占比分别为 18.80%、20.35%、18.60%。④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经销商存在仅个别年度有交易、目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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