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100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提名刘敏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5 名调整为 7 名,其中增加的一名董事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增加一名独立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于福建省福州市阳光国际学校任教师;2001 年 8 月至 2001 年 10 月,待业;
公告编号:2025-100
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7 月,于广东省顺德市派利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任法律顾问;
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广东南粤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律师助理;2004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于广东顺恒律师事务所历任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及副主任;2015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0 月,于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历任执业律师、合伙人律师及主任;
2022 年 10 月至今,于广东敏和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任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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