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6
证券代码:874568 证券简称:志达精密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股东大会”的表述 “股东会”
第三条公 司 由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 第三条公司由广东志达精密管业制造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 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立;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64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并在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货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货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
助的累积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
额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 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
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所持本公司股 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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