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4567 证券简称:辛帕智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辅导机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于2023年10月27日签署了《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
公司于 2023年10月3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的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国泰海通。上海证监局于2023年11月1日受理了公司报送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的备案材料。2023年11月6日,公司辅导备案信息在上海证监局相关平台公示。
综合考虑公司上市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与国泰海通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辅导协议。2025年8月31日双方签署了《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之终止协议》。国泰海通于2025年9月3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上海证监局已于2025年9月3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订《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聘请东方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机构,并于2025年9月8日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4
国泰海通在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将由东方证券承接,国泰海通将不再履行辅导上市相应的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之终止协议》;
(二)《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上海辛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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