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67
证券代码:874566 证券简称:国容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
于修订、制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收购人、其他承诺人等(以下合称“承诺人”)的承诺管理,规范履行承诺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承诺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系指公司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
公告编号:2025-067
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司、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第三条 承诺人在公司申请挂牌或上市、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做出的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解除产权瑕疵等各项承诺事项必须有明确的履约期限,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期限。公司应及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 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 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人、担保人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 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由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实际成熟”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三章 承诺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及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要求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其他确已无法履行、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公司及承诺人应充分披露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及时提出替代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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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除本制度第五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外,变更、豁免承诺的方案应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承诺人提出的上述变更/豁免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表意见。上述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未履行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有关主体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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