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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5:32:27 股吧网页版
国容股份: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4566 证券简称:国容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人数及产生方式由章程规定。
董事会成员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1 名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四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六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除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另有规定外,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六条规定标准之一的交易事项(公司接受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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