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4566 证券简称:国容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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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
于修订、制订若干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部分用语的含义:
(一)“母公司”,是指公司,即河南国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三)“子公司管理”,是指公司作为股东,对子公司设立、运营及退出等过程中与股东权利有关事务的管理行为。(四)“公司派出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推荐)到子公司中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委派(推荐)并经子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与子公司有关的事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2.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融资、对外借款、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事项;
3.重大交易,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的;
4.超过授权范围的资产处置、资产或债务重组等;
5.股权转让;
6.公司合并或分立;
7.解散、变更公司形式或公司清算等事项;
8.修改子公司章程;
8.公司、子公司或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子公司需遵守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遵守公
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
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
作。公司对参股公司(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 50%,且公司在该公
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在公司总体目标框架下,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应报备公司董事会。子公司应依法设立
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不设监事会,
只设 1-2 名监事。
第六条 子公司应按照其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会
议记录或会议决议须由到会董事、股东或授权代表、监事签字。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
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
第八条 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子公司的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第九条 公司有权通过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派
出人员”)等办法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
第十条 子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公司派出人员,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子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并应依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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