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874565 证券简称:耀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电子通讯会议。
(五)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现场及电子通讯投票。
(六)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4 日 10:00。
(七)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565 耀泰股份 2026 年 3 月 2 日
2.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会将聘请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见证。
二、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编号 议案名称
普通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1.00 √
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2.00 √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00《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会批
准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鉴于上述决议
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
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7 年 3 月
10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0《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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