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目 录
一、关于业绩增长的真实性及持续性......第 1—63 页
二、关于收入确认准确性...... 第 63—94 页
三、毛利率增长合理性......第 94—130 页
四、关于采购真实性...... 第 130—159 页
五、大额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合理性...... 第 159—170 页
六、其他财务问题...... 第 170—221 页
七、附件...... 第 222—226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222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223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224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 225-226 页
关于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5〕1284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泰股份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本说明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关于业绩增长的真实性及持续性
(1)业绩快速增长的原因及持续性。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8,699.08万元、48,924.79万元和55,195.0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4,808.02万元、6,832.38 万元和8,170.25万元。自有品牌销售收入和占比持续提升,ODM销售收入和占比呈下降趋势。请发行人:①结合产品销量及单价变动、境外客户采购需求、毛利率等,说明报告期内利润增长显著高于收入增长的原因,说明ODM和自有品牌业务销售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报告期内收入增长的驱动因素来自自有品牌的合理性。②表格列示场景照明、智能照明、太阳能照明、工作照明等场景涉及的主要产品、功能、单价、销量、毛利率等情况,说明不同场景定义及分类是否存在重复,同一产品是否对应多个场景。③列示ODM和自主品牌产品在境外不同区域的收入及占比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贸易商等非终端客户,同类型产品在不同区域、不同平台、不同销售模式下定价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结合在主要ODM客户供应商体系的竞争地位、与自
主品牌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限制条款等,说明与ODM客户合作稳定性和可持续性。④结合汇率波动、贸易政策变化、在手订单、期后业绩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业绩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
(2)境外销售真实性。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46,348.74万元、46,920.15万元和53,460.39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5.60%、96.76%和97.18%。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波动较大,COSTCO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增长较快。请发行人:①表格列示ODM和自有品牌境外销售前十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合作开始时间、获客途径、是否签订框架协议及主要条款等,说明与主要境外客户是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外客户需求是否稳定。②结合订单数量、金额、完成情况、产品型号、定价、收入确认时间等,说明COSTCO销售金额快速增长、其他客户收入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主要客户或主要订单流失的风险。③结合报告期内外销收入、海关报关数据、运保费、出口退税金额、汇兑损益金额,说明相关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说明汇率波动和贸易政策变化对发行人收入端和成本端的影响情况,并视情况进行风险揭示。
(3)线上终端销售真实性。根据申请文件:①公司在天猫平台存在“刷单”行为,财务将“刷单”资金以备用金形式借支给公司员工,通过第三方下单付款并寄送赠品后冲减备用金。②发行人存在以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第三方名义注册亚马逊店铺,使用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公司员工等个人信用卡支付亚马逊平台费用的情况。请发行人:①说明各电商平台销售额、销量、销售佣金费率、结算政策的差异情况,分类列示各平台终端客户购买数量、金额、次数、是否重复购买、时间间隔、平均消费额等情况。②说明“刷单”是否仅存续在天猫,“刷单”金额统计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其他大额、异常购买记录或虚构物流单据的情况;结合涉及的第三方具体人员、关联关系、资金流转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③说明以第三方名义注册亚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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