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185
证券代码:874565 证券简称:耀泰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准确、合理地反映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对于《关于更正<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本次更正客观和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
公告编号:2025-185
靠的信息。公司此次更正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更正<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宁波耀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国昀、邵岳、刘向东
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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