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74562 证券简称:家鸿口腔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鸿口腔”)的独立董事,通过认真审阅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相关资料,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经审查谢金龙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谢金龙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谢金龙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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