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874562 证券简称:家鸿口腔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社会投资者与公司的良好
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
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循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
理行为。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
的保密,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
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
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
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
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
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
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
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
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分析师
或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等相关资料的,如其他投资
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公司应当平等予以提供。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
实、准确和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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