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证券代码:874562 证券简称:家鸿口腔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轩社区虎地排 118 号锦绣大地 8
号楼 501A 区公司大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文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原任期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7 年 9 月 29 日,监事会
取消后,监事曾胜山先生、陈姜林女士、董峭先生在第四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职,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颖、翟晓棠、朱永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此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现行《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规则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及
《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87)、《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88)。
2.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颖、翟晓棠、朱永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如下:
1.《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5.《深圳市家鸿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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