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74558 证券简称:赛英电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5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原江阴市赛英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行政审 批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200743703794R。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江阴市赛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yin Saiying Electron Corp.,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南闸街道开运路 60 号。
邮政编码:21440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创造;为公司所有利益相关方创造价值。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销售;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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