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浙江省台州市蓬北大道 2199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麟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议案的审议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253,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0 人,列席 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经此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行
上市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若在此有效
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0,253,2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本授权有效期(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行
上市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若在
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70,253,2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