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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4 17:49:38 股吧网页版
新天力: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 年12 月15 日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12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2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12 月 3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67.26%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浙江新天力实业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第三次修
订稿)》,提请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中增加
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第三次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浙江新天力实业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浙江新天力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会议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

议案名称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
编号 普通股股东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

1.00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 √

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3.00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 √

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第

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经此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行
上市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若在此有效
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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