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18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及
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
行决议有效期和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公告编号:2025-118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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