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117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麟君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17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经此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
行上市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若在此
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洋、王瑜、刘颖斐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本授权有效期(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此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公告编号:2025-117
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现提请股东会同意将本次发
行上市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20 日。
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之日。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洋、王瑜、刘颖斐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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