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108
证券代码:874555 证券简称:新天力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认定王卫兵先生、戴震宇先生、凌建先生、刘凤林先生、孟庆杨先生、吴斌先生、徐刚先生、陈永正先生共 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经审阅议案内容和员工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拟认定上述 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拟由公司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及 8 名核心员工设立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
公告编号:2025-108
略配售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新天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洋、王瑜、刘颖斐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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