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4 11:07:20 股吧网页版
IPO雷达|沛城科技将上会迎考,质量纠纷阴影未散,比亚迪“溜”出前五大客户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梁佳彤

  12月23日,据北交所官网,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沛城科技”)披露上会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5年12月30日上午9时召开2025年第51次审议会议,审议沛城科技。

  招股书介绍,沛城科技是定位于锂电新能源行业的局部电路增值服务商,在锂电池泛应用化趋势背景下,围绕新能源行业的电池、电源、电驱和电动车关键零部件需求,专业从事第三方电池电源控制系统(BMS、PCS等)自主研发、生产及销售,并提供以集成电路、分立器件为核心的元器件应用方案。

近年业绩波动显著

毛利依赖单一业务

  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50亿元、7.64亿元、7.33亿元和5.74亿元,呈显著波动趋势,主要系受下游行业需求变动所致;净利润分别为9242.40万元、1.13亿元、9344.49万元和8168.42万元。

  沛城科技在问询回复中披露,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2025年上半年收入3.72亿元,同比增长123.78%,全年有望创新高,截至6月末在手订单7836.4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毛利分别为1.38亿元、1.81亿元、1.56亿元和1.41亿元,占毛利的比例分别为65.36%、78.94%、74.58%和83.80%,系公司主要业绩来源,单一业务依赖度明显上升。

  沛城科技披露,报告期内,户用储能终端市场需求的区域性轮动效应明显,欧洲等传统市场与南非、南亚及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及相关特定国家户用储能需求交替爆发,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产品收入随之波动。

  受欧洲能源危机、南非地区电力危机影响,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欧洲、南非等终端市场户用储能需求增长明显,使得公司户用储能领域相关产品收入大幅增长,进而推动了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在当年度业绩的整体上升。

  2024年,受2023年下半年以来欧洲能源价格回落、南非地区电力危机逐步缓解及相应区域产业链下游渠道商库存积压等因素影响,导致相应区域户用储能产品出货量下降,进而使 2024年度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随着下游库存逐步消化及部分新兴市场及相关特定国家户用储能需求增长,2024年下半年电池电源控制系统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公司相关产品收入同比呈增长态势,但若未来上述影响因素不能持续好转,或出现其他不利影响因素,则会对公司带来业绩增长的持续性风险和业绩下滑的风险。

曾在产品质量纠纷中败诉

与比亚迪合作持续性被监管追问

  2023年,沛城科技因IGBT产品与比亚迪发生退货。当时公司未承担赔偿损失,对于需调试完善的产品进行了退货处理。但报告期内,公司与陕西长风之间的产品质量纠纷败诉,被判决赔偿陕西长风208.05万元。

  公司在首轮问询回复中解释称,根据公司与华润微协议约定,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是由于华润微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客户由此提出的质量投诉、索赔等应由华润微负责承担。

  虽然沛城科技强调,相关产品质量问题仅导致比亚迪暂停向公司采购需进一步调试完善的新产品,未对公司向比亚迪销售的原有产品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然而,2023年,IGBT器件采购减少约5500万元,导致对比亚迪销售收入下降;2024年,比亚迪采购额继续减少。

  对此,监管层在第二轮问询中进一步要求,说明公司与比亚迪、华润微之间有关退货、赔偿责任的约定是否取得三方一致同意。

  沛城科技回复称,公司2023年曾因IGBT产品参数不匹配向比亚迪退货,涉及金额682万元,但三方已签署确认书互不追责。

  尽管沛城科技强调其与比亚迪的合作关系未受影响,但数据显示,作为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前五大客户的比亚迪,其销售贡献呈现持续下滑趋势。

  具体而言,比亚迪的销售占比从2022年的10.62%逐年降至2024年的5.19%,对应的销售金额也从期初的9029.89万元大幅缩减至3806.91万元。

  进入2025年前三季度,这一趋势进一步加剧,沛城科技对比亚迪的销售额仅录得1000万元,比亚迪由此从前五大客户名单中“消失”。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