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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城科技: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5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董事会 ...... 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4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35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36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八章 通知 ...... 36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一章 附则 ...... 4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沛城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第3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4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 2018 号兴华大厦 A 座、
B 座 B 座 7 层 758 室。

第5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

第6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7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与公司董事长聘任、解聘方式一致。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8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务承担责任。

第9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可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做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
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导致纠纷的,纠纷各方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纠纷解决方式予以处理。

第10条 公司应当为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创造便利的条件,若公司非法阻碍股东行使知
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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