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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6:40:15 股吧网页版
沛城科技:沛城科技及国泰海通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关于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25 年 8 月

关于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的要求,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沛城科技”)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审核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问题做以下回复说明,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的问题 黑体

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涉及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涉及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楷体(不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2
一、业务与技术 ...... 3

问题 1.公司业务模式与创新特征...... 3

问题 2.市场空间与业绩持续性...... 39
二、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91

问题 3.生产经营合规性...... 91
三、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10

问题 4.收入确认合规性 ......110

问题 5.供应商返款模式及成本核算准确性...... 154

问题 6.存货核算准确性...... 191

问题 7.研发费用核算归集准确性...... 215

问题 8.其他财务问题...... 231
四、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 263

问题 9.募集资金规模合理性及项目可行性...... 263

问题 10.其他问题...... 288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 1.公司业务模式与创新特征

(1)公司业务模式。根据申请文件:①公司以元器件应用方案业务为渠道基础、业务触手和市场切入点,夯实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核心自主产品的市场覆盖度与竞争力,两类业务存在重合客户。②公司电池电源控制系统的核心业务环节是方案设计、产品研发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环节工艺成熟、市场供应充足,主要委托外协厂商进行,本次募投项目拟将外协生产转变为自主生产。公司元器件应用方案业务不涉及生产环节。③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以分立器件及集成电路原厂商为主,主要客户以全球知名新能源品牌商及储能电池或储能系统制造商为主,下游客户终端应用区域集中在欧洲、南非等境外区域。

请发行人:①说明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与元器件应用方案业务的区别和联系、在产业链中的定位,结合客户获取过程、主要合同条款、发行人与相关客户、供应商权责义务关系、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重合情况等,进一步说明两类业务的开拓和交易过程是否独立,两类业务重合供应商、客户与其他非重合供应商、客户的交易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公司形成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为主、元器件应用方案业务为辅的业务发展格局”的表述是否准确。②说明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生产环节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涉及的业务规模和成本比例、主要依靠外包生产的合理性、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在工艺成熟、市场供应稳定的情况下转为自主生产的合理性,外协生产和自主生产的经济性对比。③说明元器件应用方案是否实质为购销业务、信息披露是否准确。④结合发行人在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以及客户的主营业务等,说明发行人与新能源品牌商、储能电池或储能系统制造商等不同类型客户的合作模式是否存在差异,区分客户类型说明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中发行人、直销客户和终端应用主体在产业链中的作用与角色。⑤补充披露发行人电池电源控制系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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