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553 证券简称:沛城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草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沛城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起
人。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8613214F。
第3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沛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Pace Electronics Co.,Ltd.
第5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 2018 号兴华大厦 A
座、B 座 B 座 7 层 758 室,邮政编码:518000。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指人民币元,下同),实收资本为【】万元。
第7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与公司董事长聘任、解聘方式一致。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9条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11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可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 公司应当为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创造便利的条件,若公司非法阻碍股东行使
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
第13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和其他依本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雇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4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深耕布局新能源产业,以产品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
技术为驱动,致力成为新能源领域领先的增值服务商,面向整个行业客户,以先进的技术最大程度满足客户需求。
第15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软硬件、陶瓷制品,线路板、电池
管理系统、电池、电路模块、混合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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