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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31 16:10:03 股吧网页版
原力数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74552 证券简称:原力数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江苏原力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
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 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
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和罢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 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四) 确保本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
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

(五) 确定每次委员会会议的议程;

(六) 确保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本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
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

(七) 本工作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

第八条 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 按时出席本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
票权;

(二) 提出本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

(三) 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
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

(四) 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 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

(六) 本工作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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