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6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546 证券简称:隆源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有利于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公告编号:2026-015
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剑宇、吴本军、叶元华、胡如夫
202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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