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9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74546 证券简称:隆源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5
三、对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林国栋、张玉田、陈浩、徐志惠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选举林国栋、张玉田、陈浩、徐志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现拟提名白剑宇、叶元华、吴本军、胡如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白剑宇、叶元华、吴本军、胡如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宁波隆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白剑宇、吴本军、叶元华、胡如夫
2026 年 1 月 1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