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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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30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539 证券简称:四维材料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四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东莞四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等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范围,此类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同意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东莞四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达华、周基元、何涌
2026 年 0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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