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8
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昆山鸿仕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提 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 4.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可
持续性,问题 9.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问题 10.其他问题。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3
问题 1. 公司主要股东情况......3
二、业务与技术 ......4
问题 2. 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创新特征......4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6
问题 3.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6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7
问题 4. 业绩增长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7
问题 5. 鹏鼎控股入股背景及交易真实性......10
问题 6. 收入确认合规性......11
问题 7. 研发费用归集核算准确性......13
问题 8. 其他财务问题......14
五、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19
问题 9. 募投项目必要性与合理性......19
问题 10. 其他问题......20
一、基本情况
问题1.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申请文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海东直接持有公司 44.22%的股份,通过芜湖鸿振、芜湖鸿华间接控制公司 18.52%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62.74%的表决权。(2)胡海东在员工持股平台芜湖鸿振、芜湖鸿华、芜湖鸿邦、芜湖鸿中的持股比例分别为66.15%、20.69%、38.33%、60.00%。其中,芜湖鸿振、芜湖鸿华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14.6%、3.92%的股份,芜湖鸿邦、芜湖鸿中通过持有芜湖鸿华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芜湖鸿华曾存在股权代持。(3)胡海东及其他股东之间曾签署涉及对赌及其他特殊权利条款的协议;部分机构股东入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
请发行人:(1)说明设置四个员工持股平台的背景、合理性、合规性,并结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的具体情况,列表说明合伙人范围、选定依据、是否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合伙人出资是否为自有资金出资,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报告期内合伙人结构变动情况(如有)、持股变动情况(如有),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关于内部股权转让、离职或退休后股权处理的相关约定以及股权管理机制,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说明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在发行人任职及持股情况,公司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主要股东限售安排及合规性。(4)列表说明各机构股东入股背景、时间、方式、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对赌协
议、抽屉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入股交易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二、业务与技术
问题2.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创新特征
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主要生产工序为组装、装配、调试等,生产所需机器设备较少;公司使用装配调试人员的工时作为衡量公司产能的标准。(2)公司将部分不涉及核心技术、替代性强的非关键工序进行外协加工或劳务外包,报告期内外协及劳务外包采购均呈上涨趋势。(3)公司拟向智能自动化设备的其他应用行业领域拓展业务,如新能源、泛半导体等领域。
(1)公司生产模式。请发行人:①说明现有生产线基本情况,包括品名、数量、购置时间、原值、取得方式、成新率、产能、具体用途、自动化水平以及各生产线对应的主要产品、各期产量、各环节员工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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