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码:2026-006
证券代码:874535 证券简称:有屋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码:2026-006
特此公告。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戴国良、高蔚卿、杨凯、单建尧
2026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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