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535 证券简称:有屋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目 前经营情况的考虑,结合当前市场及经济环境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为了降低 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决策及融资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 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提 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6-004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就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 分保障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 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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