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535 证券简称:有屋智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青岛有屋智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修订条款中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
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总经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 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人。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束力的文件。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的形式。 式。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增加资本: 增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 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按照公司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须 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
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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