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135
证券代码:874529 证券简称:名瑞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在原2025年度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5亿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含)综合授信额度,即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内的授信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审议,该拟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上述综合融资授信期限为 自 202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最高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司拟抵押自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为上述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135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贷款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名瑞智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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