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528 证券简称:国贵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9 月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国贵赛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规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5-056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公司为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的,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说明原因并要求上述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等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且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参股股东中一个或者多个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该关联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该关联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应当将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 2/3
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决议,且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当表决人数不足 3 人时,应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对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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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财务资助还应当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议程序。
第九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拟继续向同一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应当视同为新发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须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章 对外财务资助操作程序
第十条 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的单位应以其单位名义向公司提交财务资助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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