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关于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九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5年7月25日出具的《关于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收悉。
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生物”、“发行人”、“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关于北京贝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报告”)相关用语具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报告使用的字体如下: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提 示
以下问题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问题2.行业政策对市场竞争格 局的影响,问题3.收入波动合理性及下滑风险,问题7.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 理性。
目录
一、业务与技术...... 4
问题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创新特征......4
问题2、行业政策对市场竞争格局的影响......52
二、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79
问题3、收入波动合理性及下滑风险......79
问题4、成本核算准确性及毛利率增长合理性 ......118
问题5、期间费用核算准确性 ......155
问题6、仪器管理有效性及减值计提充分性......155
三、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 203
问题7、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203
问题8、其他问题......245
一、业务与技术
问题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取得459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备案凭证,自主开发取得37项软件著作权,并拥有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形成了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2,587.60万元、3,298.18万元及3,303.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3%、7.98%及8.79%。发行人和铂茵生物合作开发高速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BR-2000)和级联系统,合同金额分别为1,350万元和350万元。
(1)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请发行人:①说明招股说明书有关发行人“国内首家”、“国内最早”等相关表述的依据,相关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准确。②结合核心技术对应专利的取得方式,说明核心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的披露内容是否准确。③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医疗机构销售呼吸道试剂的数量,说明相关产品在我国医疗机构门急诊ILI的渗透率数据是否准确。④说明铂茵生物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范围、核心技术团队构成及研发能力情况,发行人与其开展合作的时间、原因。结合相关研发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在研发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分配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研发活动属于合作研发还是委托研发,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2)研发能力及创新特征。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研发项目的名称、项目主要负责人、研发费用的支出及占比,相关项目已取得或拟取得的研发成果及其具体内容。②说明报告期内构成发行人收入主要来源的注册证书/备案凭证的名称、取得时间、对应收入金额、数量占发行人各期末持有证书/凭证数量的比例;说明发行人主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的取得过程、研发投入情况、到期后延续相关认证所需履行的程序;说明发行人的研发策略、目标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注册证书/备案凭证数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品牌形象、市场竞争力的影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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